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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

分割式商铺投资的法律风险

更新时间:2011-10-16
 

所谓分割式商铺,即开发商将取得大产证的商铺分割成若干小单元,业主支付对价购置的其中的小单元商铺。上海房地产律师认为:此类分割式商铺如果可以办理房产证,有关法律风险并不大;如果开发商违反规定分割商铺销售,并且难以办理房产证的,业主投资此类商铺无产权证明,难以获得法律保障。

关于商铺能否可以分割出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并不完善。而地方性的立法也十分欠缺,在立法上走在前沿的主要是上海。

早在2004年1月,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上海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即已下发过《关于商场和办公楼分割转让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一、商场、办公楼转让应当以权属单元为转让标的。权属单元是指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建造,符合房屋权属……四、商场、办公楼批准预售后、初始登记前,需要将权属单元分割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征得建设、消防、卫生等管理部门批准;商场需要将权属单元分割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当征得商业主管部门的同意。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同意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规划管理部门办理变更设计手续。”

2009年7月1日,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正式生效。鉴该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房地产登记的最小单位是土地、房屋的基本单元。土地的基本单元,是指土地权属界限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房屋的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维护结构、具有规划确定的完整功能、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编号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如上所述,分割式商铺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集中在能否办理房产证,上海房地产律师提请投资者在投资分割式商铺时谨慎考虑如下法律风险:

一、分割式商铺销售是否经有关政府部门允许销售?

投资者打算投资分割式商铺,应当首先向房管局等主管部门了解有关分割式商铺是否被允许销售。具体各地法规规定不一,建议投资者聘请专业律师深入核实。

二、分割式商铺是否实体上分割并获得建设、消防、卫生等管理部门批准?

如上所述,分割式商铺能否获得房产证是有法律风险的。如果开发商‘随意分割’,或未经许可擅自分割有关商铺并出售,而不符合物理形态的各自独立的封闭形态,则难以获得房产证。并且,分割性商铺出售应当征得建设、消防、卫生等管理部门批准;商场需要将权属单元分割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当征得商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否则,投资者应当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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