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搞不清“大产证”“小产证”的区别,有些甚至将“小产证”与“小产权房” 混为一谈,认为它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是受限制的。
其实“大产证”“小产证”是预(现)售商品房时常常遇到的名词,对于商品房产权在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转移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下面通过图文的形式对“大产证”“小产证”做出解释:
大产证,即新建楼盘初始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
开发商在楼盘竣工验收后,交付给业主之前,需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取得大产证。
大产证中“权利人”一栏通常是开发商,这是开发商对整个拟售楼盘享有产权的证明,相对于一套套独立到户的商品房,整个楼盘当然是大的,其产权被冠以“大”也就好理解了。
在上海地区,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大产证”之前销售楼盘(不论楼盘是否已经竣工),统统称“预售”(因为此时产权尚未登记,故称“预”);在取得“大产证”后销售楼盘,则叫“现售”。
不论预售还是现售,作为业主,期待的是得到属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这就涉及到从“大产证”到“小产证”(即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看到房地产权证,证明某某业主对房屋享有产权)的过渡了,开发商和业主应当向楼盘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属于业主的“小产证”。当“大产证”被一本本“小产证”给代替的时候,开发商也就把整个楼盘卖完了。
以下附上某楼盘的大产证,以便读者结合上面的文字解释将之与通常见到的小产证做一直观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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