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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租赁

二手房买卖到底要交多少税费?

更新时间:2011-06-14
 

  当事人咨询:上海房地产律师你好,我是上海户籍,未婚,打算购买自己的首套婚房,在中介看房源时,中介告诉我看到的挂牌价格是业主“净到手”的价格,由我承担双方交易的所有税费和中介费,我想问一下这样是否合理?一共双方需要缴纳多少税费?

  上海房产律师:你好!虽然理论上交易税费和中介费应当是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部分,但由于长期的住房供不应求,在实践上确实有部分交易是由下家承担所有税费的情况。中介公司也确实有直接按照业主“净到手”心理价位挂牌的现象,这个价格在加上卖方税费后就是实际成交价格,但只要合同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一致,那也很难说是违规,只不过是在交易过户的时候,由下家替上家支付了合同金额中的税费而已。当然,标准的做法是业主在心理到手价位上加上税费金额作为挂牌价。

  由于按照目前的整体房价,普通住宅在房源总量中的比例不大,所以我们以购买一套上家持有未满5年的80平米非普通住宅为例,若合同价为150万元,上家的税费总计约为11.4万(即:上家净到手138.6万元),下家的税费总计约为4.6万元。

  此外,目前中介的佣金为按照合同金额,上下家各支付1%,以上述房源为例,上下家总的中介佣金为3万元。

  以下按照二手房合同成交金额列举主要的税费:

  备注一:
  1、产权登记费、配图费等行政收费项目国家发改委计划2011年5月1日后取消。
  2、自2011年1月26日之后,上海实施房产税试点,对免征范围以外的新购房,以房屋总价70%为计税基准,税率0.4%或0.6%,按年征税。

  备注二:
        普通住宅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标准:
  1、建筑面积在140㎡以下;
  2、容积率在1.0以上;
  3、总价外环98万元以内;外环-内环140万元以内;内环245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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