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律师网
 
信息检索
关键字:
栏 目:
热点关注
• 杨维江律师在《经济日报》谈:企业经..
• 杨维江律师在《新闻晨报》谈“上海逾..
• 【杨维江律师随笔】数数国产律政电影..
• 【杨维江律师随笔】律师函的作用不应..
• 解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核心..
• 解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核心..
• 解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核心..
• 解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核心..
• 买房子碰到三个“建筑面积”,你搞清..
• “大产证”“小产证”到底是啥玩意儿..
 
律师陪购

【一站式服务】律师见证一站式服务模式与传统的二手房交易模式有何不同?

更新时间:2012-05-21
 

  一、律师的一站式服务解决交易风险,买卖双方不需前往银行开第三方托管业务,不需要新开存折,不需到银行排队、递交签署各个环节的法律文件、存取款(2007年后任何中介机构代收房款皆属非法,银行托管非法律服务,亦非一站式服务,其本质类似联名账户,由于现实中由于使用不便交易中较少人使用);
    
        二、解决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交易者可以从律师获得可以信赖的真实信息;

  三、律师不会误导买卖双方在未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名,不会让买卖双方在未对合同条款的理解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名;

  四、律师有义务运用交易经验和法律专业知识提醒买卖双方各自的风险所在,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书写合同,降低因缺乏预见或理解不一致引发的争执或诉讼的可能性;

  五、律师按国家的规定收费,不会引导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消费不必要的项目,根据专业知识为交易者提供最省钱、最节约税费的交易方案是律师的义务;

  六、买卖双方均有义务如实回答律师的询问,律师有专业的软硬件程序核实当事人的信息,买卖双方可以获得对方的真实交易信息;

  七、买卖双方在律师签署的一切文件均具备法律上的优势证据效力,由于交易时间长、房地产价格发生变动而造成的反价或违约行为,在律师参与的交易模式下基本上没有发生的可能性;

  八、买卖双方仅需到律师所一个地方(不需前往其他任何地方)就可完成全部交易手续,相关的赎契、涂销、评估、保险、贷款、测绘、调档、查册、核查见证书、入件、问税、交税、免税、抵押、领取房地产证等工作全部由见证模式一站式完成;

  九、不动产交易见证一站式服务经西方国家(特别是欧洲)两千年历史检验证明,是全世界最安全的不动产交易制度。

 

——此文由上海房产律师网http://www.house64.net)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http://www.house64.net/articledetail.asp?id=657),上海房产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房地产律师资讯网-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不动产法律事务中心
● 电话号码:136 7176 2273
● 传真号码:021-52564588-8606
● 电子邮箱:house64@163.com
●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阳光商务大厦B区601-6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