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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租赁

买卖上海老洋房,需注意的特殊手续

更新时间:2011-11-09
 

 上海老洋房多见于静安区、卢湾区、徐汇区等中心城区,在长宁区、虹口区一带也有少量分布。老洋房是指解放前建造的、一般为三面或四面临空、装修精致、各部分居住功能区分合理、结构较好的独立式或连接式别墅住宅。此类住宅一般有较大的花园空地或车库、门房等附属建筑设施。新式里弄房与老洋房相类似,多为连排式样,可理解为老洋房建筑的衍生产物。
 
 老洋房作为特殊历史背景下所产生的一代特殊物业代表了上海厚重的人文积淀和特立独行的海派文化,他对整个城市风貌的形成产生着极大的影响,成为组成“上只角”的显著标志。

 另外,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自有租界的划分起,拥有得天独厚坐标的上海,已经成为富贾商贵云集之所在,随着这部分品味要求极高的需求注入,结合异域风情的花园洋房已成为奢华生活的最佳注脚和精神寄托。

 自2004年起,上海要求凡列入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的建筑,经营单位一般不得进行房产处分,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产权的,应事先报请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审核,未经审核,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不得办理上述房地产权利的转移、变更登记。上海房地产律师由此提醒,市房地局的审核是老洋房买卖的必经前置程序。
 
 作为福利公房的老洋房使用权人欲转让房屋使用权时,应由各区房地集团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予以优先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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